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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公积金百科  更新时间:2025-11-22

一、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文件

二、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65号)

一、加快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要求,本着“有利工作衔接、着力便民利民”的原则,抓紧制定并稳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整合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所整理的,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需要事先准备好的办理材料。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在办理该项目的时候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果您在办理的过程中,有法律上的问题,可以随时找小编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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