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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公积金百科  更新时间:2025-12-12

一、丽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丽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收费。

二、丽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3、审核,对申请人的材料、条件进行审核

4、核准,准予提取公积金

三、丽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和核算;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五)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七)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能;

(八)执行同级住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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