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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地点在哪
  来源:公积金百科  更新时间:2026-01-13

一、舟山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地点在哪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南浦桥)

管理部和分中心地址

鹿城管理部

办公地址:市车站大道金城大厦2楼

龙湾管理部

办公地址:龙湾区机场大道1968-1970号(农行2楼)

瓯海管理部

办公地址:市将军桥瓯海建行大厦五楼

瑞安分中心

办公地址:瑞安市罗阳大道596号

乐清分中心

办公地址:乐清市双雁路293弄7号

永嘉分中心

办公地址:永嘉县北城街道嘉宁街21号房管大楼2楼

平阳分中心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白石街40号2楼

苍南分中心

办公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346号(环保大厦1-2楼)

文成分中心

办公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6号(原建设银行营业大厅)

泰顺分中心

办公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建设路56号

洞头分中心

办公地址:洞头县北岙镇中心街262号

二、舟山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资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3.提取人填写《舟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现场填写并签名)。

4.委托代办的,代办人与委托人属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代办人可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但支取额必须划入公积金所有人银行卡。

5.委托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交代办人,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公积金支取,但提取额必须划入公积金所有人银行卡。其他人一律不准代为办理。

6.代办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额可划入委托代理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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